重選貝恩資本為董事
黃光裕投了贊成票
9月28日, 本報記者赴港參加特別股東大會,特別地留意到很多不為外人知,或者被很多媒體同仁忽略的細節(jié)。
首先,陳曉方面提出的第一條動議“重選竺稼為公司非執(zhí)行董事”,獲得了94.26%贊成票,反對票僅為5.74%。
很明顯,黃氏家族持股占32.47%,要么是出人意料地對第1項動議投了“贊成票”,要么是投了“棄權票”,因為如果黃方投了反對票,絕對不可能會出現高達94.26%贊成票。
出現這種結果并不意外。在9月27日新聞發(fā)布會上,黃方代表人物鄒曉春在接受記者提問時,曾經明確表示“只是希望股東對4-8項動議投贊成票,對1-3項動議不作具體要求,由股東自行考慮”。也就是說,1-3項動議不是黃方反對的主要目標,其關鍵意圖是收回增發(fā)權和重組董事局,要求陳曉下臺。
此前在《公開信》上,黃光裕方面也認為,作為一個擁有僅10%股權的股東,貝恩資本在董事會中擁有適當的董事席位是可以被接受的。
而黃燕虹、鄒曉春未能如愿進入董事會,說明了多數普通投資者對兩人商業(yè)領導能力仍有疑慮,但假如是黃光裕本人出獄,相信很多投資者會投票支持黃。
黃輸在被算計
誰勝誰負難厘清
仔細研究一下表決通過率,發(fā)現陳、黃之間多數動議,贊成和反對率相當接近,可謂“勢均力敵”。第5項動議是“罷免陳曉”,贊成48.11%,反對51.89%,被否,但兩者相差也只有3個多百分點。
單從數字上看,確實是陳曉略勝一籌,以微弱票數取勝。但結局是,陳曉沒有被大股東趕出董事局。黃光裕也扳回了關鍵一局,收回了“董事局一般增發(fā)權”,保全了大股東牢固的地位。黃光裕手上有足夠的股份,仍有相當的話語權。因為要謀求進入董事局,3-6個月之后還可以卷土重來。
陳曉雖然險中求勝,卻也是“精心算計”的結局。9月15日貝恩公告?zhèn)D股后,國美的已發(fā)行股本從約150.55億股增加至166.86億股,貝恩持有國美已發(fā)行股本約9.98%股權,正式成為國美第二大股東。按國美原發(fā)行股本約150.55億股計算,黃光裕夫妻原持股35.98%,在貝恩債轉股后則被攤薄至約32.47%。
雖然根據香港聯交所的相關規(guī)定,黃光裕方面可以再增持2%,但又因聯交所“T+5”的規(guī)定,貝恩的債轉股要到9月22日才能完成,這意味著黃光裕也只有9月22日1天的時間可以去增持。黃光裕方面表示,因增持時間過于緊迫,已很難在當天增持。
貝恩債轉股的時機把握,可以被分析認為是經過精細的計算,而從投票結果看,這一“算計”也確實起到了作用,如果黃光裕事先能有機會獲得增持,本次投票結果很可能扭轉。
參與互動(0) | 【編輯:楊威】 |
專題:股東“天平”與高管利益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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