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想按學期繳納捐資助學費 學校:必須按學年繳 教委:學校做法不應該
昨日,市民陳先生打進本報熱線966988投訴,因為沒按學校的要求以學年為單位繳納捐資助學費,他在小學讀書的兩個兒子都被停課。
家長:兩個兒子被停課
陳先生老家在豐都縣。他稱,他從1986年開始就在主城區(qū)打工,去年將兩個兒子轉到位于渝中區(qū)新華路的新華小學讀書,現(xiàn)在小兒子讀二年級,大兒子讀四年級。由于戶口不在該校招生范圍,進校時向學校繳納了兩個孩子一學年的捐資助學費共2500元。
最近,他在該校附近買了一套房。遷戶手續(xù)即將辦下來,屆時可以不向該校繳捐資助學費了。今年9月開學時,他向學校提出按學期繳納捐資助學費,卻遭到拒絕。他多次與學校協(xié)商無果,捐資助學費拖延至今未繳。上周五,兩兒子放學回家后哭著告訴他,學校不準他們上課了。
昨上午,記者陪同陳先生來到新華小學,發(fā)現(xiàn)他的兩個兒子的確沒在教室內。隨后,記者在4樓教導處辦公室看到兩名孩子。他們告訴記者,早上來上課時,還沒等他們走進教室,老師就分別將他們帶到這里,上午的課一節(jié)也沒上。陳的大兒子告訴記者,聽到旁邊教室傳出朗朗讀書聲,他也好想回到教室上課。小兒子也附和著說:“想和同學們一起上課!
學校:將孩子“帶離”教室
新華小學教導處趙主任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學校規(guī)定對戶籍沒在學校招收區(qū)域的學生,必須以學年為單位收取捐資助學費,每年學校都要按照繳費發(fā)票將學生的學籍按在籍學生和借讀學生分類。
趙主任說,每位學生每學年捐資助學費為1500元,學校對陳先生的兩個兒子實行了優(yōu)惠,總共只收2500元。如果戶口遷移辦下來,學校將退還多收的費用,但陳一直不同意,拖延至今不繳費,學校催促過多次。上周五,陳先生稱如學校不同意按學期收費,就讓孩子轉學。學校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就將他們“帶離了教室”,讓他們在辦公室做作業(yè),還有專門的老師在輔導。
隨后,趙主任帶記者來到學校傳達室,指著門外張貼的物價局收費標準牌說,他們是按借讀費的標準收費,沒有任何違規(guī)。
記者注意到,牌上沒有捐資助學費一項,借讀費標準一欄注明為每生每期750元,未規(guī)定以學年為單位收取。
教委:學校做法不應該
隨后,記者將此事向市教委反映。
該委行風評議辦公室一名姓汪的工作人員表示,捐資助學費是政府倡導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為教育事業(yè)捐助的款項。它遵循自愿原則,不是強制性的。政府還特別強調捐資助學費不能與學生的入學掛鉤。
汪介紹,學校對跨區(qū)域讀書的學生收取的費用應該是借讀費。根據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教委共同制定的標準,每生每期應收750元,沒有明確規(guī)定必須以學年為單位收取。雖然有學校自行規(guī)定按學年收取,家長仍可以選擇以學期為單位繳納,學校以此為由不讓學生上課的做法不應該。他表示,將立即通知渝中區(qū)教委協(xié)商處理此事。記者 任文劼 實習生王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