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新開樓盤,需對上月該樓盤各分類平均價格進行評估,具體評估方法如下:如果新開樓盤附近區(qū)域存在可比在售樓盤,則按照該可比樓盤對應分類成交價格評估上月價格;如果沒有,則根據區(qū)域、地段、價格同質可比原則,選取與該樓盤位置同一級別區(qū)域的相似樓盤對應分類成交價格進行上月價格評估;如果上述樓盤都不存在,則根據該樓盤附近區(qū)域內本月二手住宅交易價格變動幅度或有關價格數據的變動幅度進行評估。
連續(xù)性銷售樓盤和新開樓盤基本分類環(huán)比指數計算公式為:
、 間斷性銷售樓盤環(huán)比價格指數的計算
間斷性銷售樓盤是指,由于市場供求變化等原因導致該樓盤當月有交易,對應分類上月沒有交易,而在本月之前的三個月內曾經有交易的樓盤。
對于該類樓盤,依據該樓盤本月之前三個月內離本月最近的各分類成交數據計算各分類平均價格,再利用下列計算公式計算基本分類環(huán)比價格指數:
、怯嬎闳谢痉诸(含保障性住房)月環(huán)比價格指數
⒉計算各城市基本分類以上類別價格指數
、哦ɑ鶅r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圃颅h(huán)比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⑶月同比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匯總方法
⑴基本分類月環(huán)比價格指數
根據70個大中城市基本分類月環(huán)比價格指數分別利用各城市本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后將兩個價格指數簡單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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