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西峽縣氣象局長禹相杰駕公車陪領導到景區(qū)游玩途中將路邊的三個行人撞死,南陽市、西峽縣氣象局共支付48萬元替其賠償。該局長被刑拘后以高血壓、心臟病為由取保候審,南陽市氣象局已勒令其“停職檢查”。(《大河報》11月15日)
局長公車私用是平常事;局長陪上級領導游玩,也是平常事,非同尋常的是局長公車私用撞死了人。本來,不是酒后駕車,只是操作不當,撞死人受到相關懲罰,也就沒有多少激起公眾“激蕩”的元素,可接下來演繹成公款為公車私用埋單,卻讓納稅人難以平息心中的憤恨,憑什么呢?
這位局長是個十足的“倒霉蛋”,自己的技術不行,何必“親自”駕車呢?估計是為了更好地討好上級領導。如果沒有出事,也就能夠圓滿地完成了一次對上級領導“拍馬屁”的“光榮機會”,為以后的升遷打下一次足量的鋪墊。明明是“喜劇”,卻因為撞死人變成了“悲劇”,不僅沒能討好上級領導,還賠了錢,丟了官,真是得不償失。
上級領導游玩,為何要下屬陪同?這是個潛規(guī)則。因為“上邊的人來南陽工作,工作之余到景區(qū)玩玩,已成慣例。讓禹相杰陪同,主要是讓他協(xié)調門票!闭f穿了,不過是借此機會揩公款的“油”,而禹相杰出事之后,上級領導竟然不管不問,將車調頭就走。禹相杰真是倒霉透頂了。
不過,禹相杰也是個“幸運鬼”,或許是因為局長身份的緣故,當他以自己有高血壓、心臟病為由提出保外就醫(yī),如愿以償。根據協(xié)議,禹相杰賠償三名死者家屬共63萬元,可他卻只出了15萬元。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曾聯合下發(fā)《關于幾起領導干部駕駛公務用車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案件的通報》的文件,同時還要求:“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單位發(fā)生私駕公車被查處或者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钡详柺袣庀缶趾臀鲘{縣氣象局,卻讓單位替肇事局長埋單。為何中央的政策在禹相杰這里就成了一紙空文?恐怕是考慮到“上級領導”這個關鍵性因素,畢竟撞死人是由于陪同上級領導游玩引發(fā)的。
只要下級陪上級領導游玩的潛規(guī)則還在,此類事件就不可避免。不過,最終的“倒霉鬼”始終是納稅人。 王軍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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