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因個人原因辭職,要付違約金嗎?人社部解答
中新網(wǎng)3月21日電 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消息,試用期因個人原因辭職,要付違約金嗎?就這一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回應稱,《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因此,無論是否在試用期間,勞動者因個人原因辭職,除以上法定情形外,一般無需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社會新聞精選:
- 2025年04月21日 17:56:10
- 2025年04月21日 14:01:19
- 2025年04月21日 13:40:08
- 2025年04月21日 13:14:36
- 2025年04月21日 12: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