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陰縣8名治超不力人員被立案偵查
山西省山陰縣因治超不力致使縣長被免職、交通項目被限批之后,山陰縣檢察機關及時介入,近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山陰縣交通局、交警隊的8名治超人員立案偵查,并采取了拘留、逮捕的強制措施。
2008年3月5日, 山西省治超辦稽查人員在山陰縣岱馬路檢查時,當場查獲47輛非法超限超載拉煤車,被中央電視臺等多家媒體曝光。這一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山陰縣長被免職,23人受到行政處理,山西省政府對山陰縣交通建設項目實施限批一年、已上報項目停止審批、已批項目停止撥付經費。此后,朔州市、山陰縣兩級檢察機關及時介入調查,啟用了“區(qū)域聯防、上下一體、指揮有力、協調高效”偵查一體化機制,展開了調查。
檢察機關查明:山陰縣交通局苑家辛莊卸載點和山陰縣公安交警大隊四中隊負責山陰岱馬路段的治超工作,根據職責分工,對非法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實施處罰。一度時期,由于年底煤礦停產,山上公路積雪厚、拉煤車無法運輸,非法超限超載現象基本得到遏制。但春節(jié)過后,電煤緊張,營運單位及養(yǎng)車戶乘機逐漸超載運輸,直至國家明令禁止上路的7軸車輛上路行駛,車貨總重超過55噸以上的車輛任意行駛。而作為直接監(jiān)管治超的苑家辛莊卸載點、山陰交警大隊四中隊主要負責人及當班長不嚴格按處罰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不認真履行治超職責、處罰不到位、放任自流,導致拉煤車輛非法超限超載現象越來越嚴重,直至被山西省治超辦查獲,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郭建珍 寧風)
【編輯:王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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