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5日電 香港聯交所網站今日傍晚刊登公告顯示,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布,經數月的內部調查,公司董事局決議,對公司的間接持股股東及前任執(zhí)行董事黃光裕進行法律起訴。就其違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責任及信任的行為,尋求賠償。公告還包括:公司收到撤銷陳曉的公司執(zhí)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職務的要求信函。
公告稱,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布,經過數月的內部調查,公司董事局決議,對公司的間接持股股東及前任執(zhí)行董事黃光裕進行法律起訴。其中包括,就黃光裕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購公司股份中被指的違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責任及信任的行為尋求賠償。
公司同時公布,在董事局通過動議就黃先生的違反行為采取法律行動后。公司昨天晚上約7點30分和今天早上,從黃光裕獨資擁有并為公司的主要股東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收到要求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下動議的信函:撤銷公司今年股東周年大會通過的一般授權,撤銷陳曉的公司執(zhí)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職務,撤銷孫一丁的公司執(zhí)行董事的職務,但保留他為公司行政副總裁職務。提名鄒曉春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提名黃燕虹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
要求信函里,Shinning Crown 稱近一年來公司業(yè)績下滑,并將此歸咎于由陳曉先生領導的董事局管理不當,Shinning Crown 從而提出撤銷陳曉先生及孫一丁先生于董事局現在的職位。
公告全文如下:
本公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guī)則(“上市規(guī)則”)第13.09(1) 條的規(guī)定發(fā)布。
對黃光裕先生提出的索償
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國美”或“公司”)公布,經過去數月的內部調查,公司董事局(“董事局”)決議,對公司的間接持股股東及前任執(zhí)行董事,即黃光裕先生(“黃先生”)進行法律起訴,其中包括,就關于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購公司股份中被指稱的違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責任及信任的行為(統稱“違反行為”),尋求賠償。
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針對黃先生的上述違反行為遞交傳喚文件以正式起訴,并追償由上述違反行為導致公司所遭受的損失。董事局將根據上市規(guī)則在適當時間就針對黃先生的法律起訴的重大發(fā)展發(fā)布進一步公告。
收到黃光裕先生獨資擁有的公司的要求信函
公司同時公布于董事局通過動議就黃先生的違反行為采取法律行動后,公司昨天晚上約七時三十分及今天早上從黃先生獨資擁有并為公司的主要股東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shinning crown ”)收到要求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下動議的信函(“要求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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